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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加强对永嘉昆曲的保护与传承。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条例》立法列入我市2023年立法正式项目。
温州是南戏的发源地,永嘉昆曲是南戏嬗变、衍化的产物,是温州最为古老、最具地域特色的剧种,是研究南戏的“活化石”。永嘉昆曲具有厚重的历史底蕴,是中国昆曲流派中独具艺术风格的一个重要支脉。2001年,永嘉昆曲作为“昆曲”子项目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2006年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5年5月,浙江省委主要领导对抢救和振兴永嘉昆曲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永昆的保护应列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计划之中”,开启了永嘉昆曲保护传承振兴的新篇章。据介绍,尽管当前永嘉昆曲保护工作已取得一系列成果,但在管理体制、发展定位、保护传承方式、人才培养等方面与时代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亟待通过制定《条例》加以破解。
《条例(草案)》共八章三十条。针对当前永嘉昆曲保护职责不清、合力不足、机构不健全等问题,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体制,鼓励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保护永嘉昆曲。
在保护传承方面,条例要求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对永嘉昆曲资源状况进行调查,建立永嘉昆曲档案资料库和数据库。综合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对濒危永嘉昆曲资源进行抢救性记录与保护。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永嘉昆曲资源调查和抢救工作,对永嘉昆曲保护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永嘉昆曲的繁荣发展需要配套健全精细的保护措施,加强永嘉昆曲人才队伍培养是永嘉昆曲保护的重要环节。条例专门就人才培养问题做出了规定。条例提出,应当建立健全永嘉昆曲传承制度,确认、公布永嘉昆曲代表性传承人和项目保护单位,鼓励传承人和传承单位依法开展传承活动。
为助力永嘉昆曲专业人才培养,条例对专业人才的招考、职称评聘保障,人才引进激励,校团联合培养方面作出了规定,鼓励和支持中、高等院校与永嘉昆曲演出团体合作,探索校团联合人才培养模式。
开展海内外交流,提高永嘉昆曲艺术的影响力。条例在传播方式上作出创新规定,鼓励永嘉昆曲代表性传承人、昆曲名角、优秀演员等通过微电影、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充分利用融媒体传播语境,提升宣传效果。并鼓励和支持利用旅游区(点)、小剧场、特色街区、节庆活动、民俗活动等展示、传播永嘉昆曲,促进其与文创、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
原标题:温州将立法保护永嘉昆曲相关条例草案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何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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