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IT >

每日热讯!农村看门狗“吓倒”七旬老人 主人要不要赔?

时间:2022-09-16 17:47:54       来源:掌上温州客户端


(资料图片)

今年3月,70多岁的刘老太被一工厂门口没有拴链的大狗吓得摔倒在地,多处骨折,狗主人只愿赔偿一万元,双方协商不下,刘老太诉至法院。近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当日,刘老太途经黄某工厂门口附近路段时,一只没有拴链的大狗突然向她冲来。受到惊吓的刘老太摔倒在地,造成胸椎、腰椎多处骨折。后刘老太向狗主人黄某追索赔偿,但黄某认为自己并无较大过错,只愿赔偿1万元。双方协商不下,刘老太将黄某诉至乐清法院,请求黄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5万余元。

考虑到原告刘某在此次事件中伤势较重,柳市法庭的承办法官积极向被告黄某释明《民法典》中对饲养的动物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特别规定,让被告多从老人的身体状况出发考虑。

经过多次耐心沟通,8月11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被告黄某已支付1万元赔偿款的基础上,黄某再赔偿原告刘某3.5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现黄某已按约支付了赔偿金。

《民法典》在饲养动物方面凸显了责任导向。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并不必然以饲养动物咬伤、抓伤他人而作为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实质上饲养人或管理人负有控制危险来源的义务要求,避免他人的人身、财产及精神状态遭受来自饲养动物的损害。

原标题:农村看门狗“吓倒”七旬老人 主人要不要赔?

通讯员李奥媚

关键词: 调解协议 承办法官 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