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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施和推进龙港市“市管社区”基层治理模式,加强社区建设和治理,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温州市政府网站发布了《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已将《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列入我市2022年立法正式项目。
意见稿共五章三十条,围绕解决龙港没有乡镇的实际问题进行条文内容撰写。在第一条,立法目的明确规定“实施和推进‘市管社区’”,体现龙港大部制扁平化的特色以及条例制定的根本作用;在第五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委托以及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龙港没有乡镇设置的难题,解决乡镇职能转移的问题;第二章第十条至第十四条规定的“一委两会四中心”集中体现龙港3.0改革版本实施方案的特点,第十九条社区治理标准化规范化、第二十三条服务网格也体现了龙港的特色。
龙港是目前全国唯一实行“大部制、扁平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县级市,自2019年9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仅设立6个党委机构、9个政府部门、1个群团部门,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仅为同类县(市、区)的40%,不设乡镇和街道。两年多来,龙港相关改革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这种改革却与现行大部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明显障碍:现行法大多按照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管理体制配置行政职能,在立法过程中并没有考虑不存在乡镇(街道)层级的情况,如结合实践需求和法律检索,仅在法律、行政法规层面就分别有13部、22部,累计规定的35项乡镇(街道)行政职责在龙港市出现行使主体缺位,而龙港不设乡镇(街道)层级,是立法之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探索,现行法自然未针对该情形下相关行政职责行使主体作出具体规定。
为确保龙港撤镇设市后平稳有序应对上述法律问题和体制障碍,正确处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乡镇职能的规定在龙港有效实施,迫切需要针对这一现实需求作出回应,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实现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民主和治理现代化。因此,意见稿起草说明称,探索实践简约高效新型设市模式,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程。具体就龙港基层治理体制改革而言,需要从法律制度的设计层面,按“市管社区、分片服务”的扁平化治理要求,构建基层治理有效运行机制,实行“条块结合、职能融合”“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等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职能事务下沉社区、网格化治理和社会组织参与制度,构建“社会服务综合体+全科网格”的基层治理体系,打造“模块化服务、网格化治理”的龙港模式。
原标题:龙港“市管社区”怎么管相关治理条例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
记者何群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