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是什么部门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从事仲裁活动的民间组织。仲裁机构与行政机构和其他任何部门没有隶属关系,各种仲裁组织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机构按仲裁机构的设置情况,国际上进行仲裁的机构有三种: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一种是临时仲裁机构,还有一种是专业性仲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二、仲裁机构受理的纠纷范围
1.各类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三、法院和仲裁机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法院与仲裁机构具有下列区别:
1.处理机构不同;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
3.申请时效不同;
4.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
5.公开审理不同;
6.裁决终结制度不同;
7.其他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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