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深化行业改革,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以建筑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两大万亿”产业培育目标。
《实施意见》自2023年2月20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本政策适用全市范围内依法登记在册、依法纳税的全市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
《实施意见》共提出扶持措施3章20条(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全文),从促进转型升级,坚持集聚发展,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科技创新,加强市场培育以及强化人才支撑和要素保障等角度提出扶持政策。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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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扶优扶强
实施差异化培育,推动实现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发展,提高我市建筑企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如鼓励央地合作,支持我市建筑业现代化示范企业与央企组成联合体,争取在市政、交通、水利方面获取业绩、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大对资质晋升、“专精特新”和质量奖项的奖补力度,如对施工资质首次晋升至特级(综合资质)的企业奖励600万元,对产值首次超过30亿元、4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奖励50万元、8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对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本市建筑企业奖励100万元等。
坚持集聚发展
优化建筑产业布局,提高建筑产业生产要素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加快解决目前产业面临的高素质产业工人数量不足,建材市场不规范,企业缺乏议价权和产业集聚效果不显等问题。如鼓励产业园区建设,对总部经济园内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的建筑企业,当地政府予以发文表彰;支持建立建筑材料集采平台,率全国之先实行BIM技术控制金融风险,通过金融融合建材供应链降低企业资金压力。
优化营商环境
规范工程款支付行为,减轻建筑企业经营压力,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如实施过程结算,并对咨询企业超期未办结结算项目,由委托方予以公开,并书面通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信用扣分,切实解决“审价难”“结算难”。
强化科技创新
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加快建筑科技平台建设,推动政、产、学、研融合,促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如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筑企业,分别奖励3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工法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等。
加强市场培育
深化工程招投标改革,进一步推行招投标项目资格预审应用,提升本地企业中标率。如深化“评定分离”方法在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依法赋予招标人自主权,实现招标人责权利相统一。
实施“走出去”战略
发挥“世界温州人”大会影响力,搭建在外温商与本地企业洽谈业务的平台。支持全国异地温州商会和在外温商、温企带动建筑产业发展。
强化人才支撑
实施人才引进和培育双管齐下,加大人才奖励力度,落实人才住房租售和子女就学保障,弘扬工匠精神。
强化保障机制
主要从强化司法和金融方面进一步提出建筑业保障措施。如建立协同推进建筑产业领域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提高司法保障力度。
资料:市住建局
原标题:温州发布实施意见,支持这一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