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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这两年以来的居住权登记数量仅为33件,尤其是关于老年人的居住权行使问题,老年人由于行动不便,接收信息渠道少、消息较为闭塞,在赠送或析产其一辈子仅有的一套住房以后,若儿女不孝顺,其居住权往往容易受到侵犯。为此,温州市政协常委、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温州市新联会副会长陈静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居住权登记制度,简化流程与操作规范,在形式上更加便捷,方便老年人操作。
二、建议加大居住权登记制度的宣传力度,让普通老百姓以及文化程度不高、信息化程度不高的老年人知晓居住权登记的意义与作用,保障老年人有房可住,并给予合法登记保障。
三、打破金融机构对于设立居住权登记的房屋融资壁垒,金融机构对于设有居住权登记的房屋也应当给予融资,同意给予抵押贷款,可以签署与完善相关文件,并且与居住权人订立书面协议,把融资后的相关居住权利义务内容告知居住权人。
四、制订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以居住权登记形式逃避执行的非法行为无效,在登记流程中明确规定产权人已经属于被执行人不予以登记,以规避被执行人滥用居住权阻却法院强制执行。
原标题:市政协常委、市新联会副会长陈静
完善居住权登记保护老年人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