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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助推构建省、市、县“统筹推进、不重不漏”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体系,我市日前发布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通告,提出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温州市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
此前,我市发布《温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要求从2020年起,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重要自然资源统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据悉,本次登记共涉及自然保护地、河流、湿地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4个类型,结合相关技术规定暂预划分为127个登记单元(登记单元数量根据自然资源范围批复情况进行调整),其中自然保护地预划登记单元7个,水流预划登记单元102个,湿地预划登记单元5个,矿区预划登记单元13个。登记类型为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登记区域涉及除洞头区外的11个县(市、区)。
据了解,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
原标题:我市首次登记自然资源所有权
分为4类127个登记单元
记者林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