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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工作,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探索建立工业用地“后评价”机制,日前,《温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估机制(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机制》)正式制定发布。据悉,该《评估机制》自今年2月10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根据《评估机制》,此次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估的范围为2020年7月1日以来供地工业用地项目。2018年5月11日到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标准地”供地的工业用地项目亦可参照本机制开展评估。
在评估内容方面,《评估机制》明确,将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双合同”)约定条款为主要依据,分建设期、达产期、稳产期三个阶段实施数字化、规范化、闭环式绩效评估。建设期评估内容为项目开工时效等3项指标完成情况;达产期评估内容为固定资产总投资额等7项指标完成情况;稳产期评估内容为亩均年产值等5项指标完成情况。
据悉,评估结果分优秀、达标、不达标三类,完全符合“双合同”要求且一次性通过核验的为优秀;相关约定指标未能一次性通过,但经过约定时间整改后通过核验的为达标;未能一次性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经过约定时间整改后指标仍未全部达标的为不达标。根据三个阶段评价结果,我市将对项目(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用能、排污、融资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参照“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政策,实行供给价格和供给方式的差别化。
原标题:我市出台评估机制
探索工业用地“后评价”机制
记者:柯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