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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数字诉讼鸿沟如何跨越?残疾人的婚姻自由如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如何最大化保护?2022年12月29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适老助残扶弱型诉讼机制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构建适老助残扶弱型诉讼机制的意见》。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和弱残群体的司法需求和期盼,保障老年人和残弱群体平等、便利参与诉讼活动,在经过温州部分基层法院两年试点实践的基础上,温州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构建适老助残扶弱型诉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适老诉服试点工作中的相关措施、机制,推广运用于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当事人。
该《意见》适用于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大诉讼法领域,贯穿于诉前、立案、审理和执行四个阶段,形成“三横四纵”的立体保障机制,可根据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智力水平以及精神状态等因素,将实际参加诉讼的老年人和残弱群体的诉讼能力进行评估,提供不同层级的差异化诉讼服务。
在审判阶段,为老年人和残弱群体建立陪同诉讼、代理人资格审查、纠纷缓冲期、庭前辅导、释法说理、判后答疑、案后回访等审判辅助制度,确保老残弱当事人在案件审理阶段意思表达真实,排除家属或代理人的不正当干扰。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还可由所在社区(村)、街道等基层组织或妇联、残联、老人协会等社会团体组建“社会观察团”,帮助补充证据、提供意见,为裁判提供参考。对于争议较大、情理法理相互矛盾的涉老残弱纠纷案件,在人民陪审员库中随机抽取相应人员组成“百姓评议团”,发出调查问题,反馈评议意见,或召开会议听取意见,为裁判提供价值参考。
在执行阶段也为老残弱当事人设立了额外的特殊保护,加大涉老弱残权益案件执行力度,注重柔性执行与司法制裁并举。如探索重大执行事项听证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特别说明制度,妥善解决执行中老残弱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居住权、探视权、财产线索调查、司法救助、强制措施等特殊执行难题。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均在诉服大厅、矛调中心以及人民法庭配置了适老助残扶弱服务专区的软硬件设施并开通绿色通道,集成诉讼流程庭前辅导、答疑解惑、智能化设备使用指导等导诉服务,为老年人和残弱群体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便利。
原标题:
温州发布《关于构建适老助残扶弱型诉讼机制的意见》
“老残弱”权益有了更多司法保障
通讯员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