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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资讯丨看“市管社区”模式下的温州解法

时间:2022-12-21 09:44:46       来源:温州日报

龙港设市以来的每一个动作总能吸引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就在昨天,又一个关于龙港的消息“火”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虽然只是一审,但却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龙港改革获立法“撑腰”,《条例》如出台,将对不设乡镇的市如何实行好“市管社区”这一命题有所破冰,为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提供温州新解法。

改革无人区

龙港发展面临法律制约

三年前的9月25日,龙港市正式挂牌成立,从中国第一座农民城,一跃成为龙港市。

这次历史性跨越,注定着龙港自带光环:它是目前全国唯一实行“大部制、扁平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县级市。

凭借特殊身份,龙港仅设立了6个党委机构、9个政府部门、1个群团部门,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仅为同类县市区的40%,且不设乡镇和街道。

从大部制改革1.0版到3.0版,从实施全省首个全领域“一枚印章管审批”到全国首个县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龙港锚定打造“全国新型城镇化改革策源地、基层治理样板区、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的目标,抓改革、促发展、优民生、强治理,以40%的行政资源有效地承接了100%的行政管理职能,在革故鼎新中不断蜕变,笃行致远。

然而,在这条无人涉足的改革新路上,碰壁在所难免。“这种改革与现行大部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明显相左的地方。现行法大多按照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管理体制配置行政职能,在立法过程中并没有考虑不存在乡镇(街道)层级的情况。”立法受委托起草单位温州大学课题研究组肖磊教授分析说,结合实践需求和法律检索,仅在法律、行政法规层面就分别有13部、22部,累计规定35项乡镇(街道)行政职责在龙港存在行使主体缺位。“也就是说,龙港不设乡镇(街道)层级,是立法之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探索,现行法自然未针对该情形下相关行政职责行使主体作出具体规定。”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龙港撤镇设市后遇到的法律问题和体制障碍,迫切需要予以解决。出台《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显然是当前温州给出的破题之钥。

“从现状来看,我们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固化龙港基层治理实践探索的经验,从而满足居民对社区生活和发展的更高要求,提升社区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延申认为,立法将为龙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的法治遵循和保障,促进其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

龙港市政务客厅池长峰摄(图源:龙港发布)

探索“破”与“立”

地方法规直指堵点解题

打破惯例,是龙港改革的开始,而眼下则进入了要“破”更要“立”的阶段——

去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率先行动,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龙港市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工作的决定》,为龙港改革立提供了基本法治框架。

《决定》对龙港取消乡镇后的法定职责承接给予明确,将乡镇的职责“上提”,由龙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接履行;其中部分服务性、事务性的工作事项“下放”,通过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社区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具体承担。

今年1月,温州正式启动龙港社区立法工作,由龙港市社区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同温州大学法学院课题团队撰写条例草案初稿。

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公布,《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列入其中,成为初次审议项目之一。前期调研也随之紧锣密鼓地开始了——

6月下旬,市人大社会委赴龙港市对接立法工作,了解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明确了起草步骤、各阶段时间计划等事项。此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龙港开展立法调研,通过走访社区、进代表联络站、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当地政府部门、社区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声音。12月,在梳理研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人大社会委又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数轮的调研,多番的修改,这份承载着龙港市民美好愿景的条例草案终于摆上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桌上。虽然还只是草案,但它的含金量却不容置疑。

“条例草案较好地借鉴了社区治理工作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条例草案立足龙港‘市管社区’基层治理模式,做到了固化改革成效,落实上级决定,谋划破解难题”“相关制度安排和主要内容具针对性、适用性”……与会人员的评价为这项立法工作画上了一个阶段性逗号,对后续动作有了满满的期待。

话题引热议

呼吁条例尽快完善出台

“要进一步细化法规条款、固化优秀经验、优化社区职能,避免‘找不到人,办不了事’情形出现,更好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在昨天上午的分组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的重要意义、篇章结构、条款内容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

市人大代表郑烁敏边听边做笔记。她在乡镇街道工作了27年,尤其是她所在的龙湾区永中街道万顺社区,曾是由农村社区转制而来的城市社区,情况有些相似。她认为,这次立法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巩固改革成效,推动龙港管理有序、群众办事满意。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内容,加强对社区本身职能定位,厘清社区管理与居民自治之间的边界,理顺社区与部门、社工、网格员、社会组织的职能关系,规划运营先行,树立创新思维,吸纳改革成果,让条例真正为龙港改革发展提供助力。

“如果不用法规来明确,我们一些工作就变得名不正言不顺。”龙港市人大代表林为礼是龙江第四社区联合党委书记,虽没有在审议现场,但心中却记挂着这部与他息息相关的条例。不到两年的社区治理经历,让他深切感受到其中的些许无奈。“社区没有法定职权,很多工作难以推进。希望《条例》能尽快出台,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社区的组织架构、工作职权,让我们办事能有法可依。”

市人大代表林敏参与过立法调研活动,他的关注点在于《条例》如何与原有上位法做好衔接。“立法其实就是从根源上解决龙港改革中的实际问题,当赋予社区职权后,责任就会到位。法规条款要写得明了清晰,比如社区有哪些职能,承担了部分乡镇职能后经费来源如何规定等,都需要予以明确。”林敏说。

据悉,《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将提请明年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二审。

原标题:看“市管社区”模式下的温州解法

记者:叶凝碧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 温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