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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违法使用虚假材料进行企业登记案,当事人被依法撤销登记,并处以罚款20万元。
据介绍,当事人温州某丹鞋业有限公司委托温州某心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向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等相关资料,通过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取得注销登记。根据举报线索,执法人员查明温州某丹鞋业有限公司与某鞋料加工厂存在合同纠纷,且尚有53万元货款及利息未结清,经法院判决还未执行。执法人员表示,该鞋业公司在法院判决前四天向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申请注销登记,并作出“本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承诺书系虚假材料。根据《行政许可法》与《公司法》相关规定,温州市某丹鞋业有限公司行为构成违法,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撤销其注销登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切记诚信为本,在进行企业(个体户)有关事项申请时,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切勿心存侥幸,提交虚假材料,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原标题:使用虚假材料骗取注销登记温州一企业被罚20万元
记者:胡超然通讯员谷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