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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精选!关于龙湾区发现1例省外输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时间:2022-11-26 15:55:27       来源:龙湾发布

关于龙湾区发现1例


【资料图】

省外输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2022年11月25日晚,龙湾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龙湾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落实流调溯源、转运隔离、区域封控、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目前该感染者已经转运至定点医院。该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4日

08:04乘坐D3211动车(4车厢)返温;

09:23到达温州南站;

10:03在温州南站核酸采样点采样;

10:36乘坐91路(浙C2618D)公交车;

11:56到达状元交通枢纽中心;

12:01步行至状元街道前梅南路公厕;

12:03步行至前梅北路56号家中;

12:47步行至前梅南路公厕;

12:52步行至龙腾南路状元粮油副食品店(双联观大门口)购买物品后返回家中;

13:02步行至龙腾南路状元粮油副食品店(双联观大门口)购买物品后返回家中;

15:47步行至前梅南路公厕;

15:54步行至龙腾南路状元粮油副食品店(双联观大门口)购买物品后返回家中;

19:05步行至兴元路丰越(剑派)鞋业;

21:02步行至华泰超市(中华路店)购买物品后返回家中。

11月25日

10:34步行至状元街道文化公园核酸采样点采样后返回家中;

10:39步行至江龙农贸市场购买物品后返回家中;

18:39步行至石坦山公园;

19:33步行至兴元路开元路交叉路口,接到通知纳入管控后直至被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请在以上时段于上述场所有过活动轨迹的人员,不要外出,立即主动向属地街道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如瞒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形势,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省外来龙返龙人员要提前两天预申报,抵温完成“落地检”后严格实行“3天3检”,在此期间“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

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原标题:关于龙湾区发现1例省外输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关键词: 购买物品 龙腾南路 前梅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