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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元谋县检察院强化文物遗址保护 “元谋人遗址公益保护示范点”挂牌
近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公益诉讼在文物遗址保护预防性、系统性方面的制度优势,与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挂牌设立“元谋人遗址公益保护示范点”。
此外,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与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加强元谋人遗址公益保护协作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巡查、联席会议、宣传预防等工作机制,构建“文旅行政执法+检察公益保护”协作新模式。通过协作联动,推动完善文物和文化遗产长效保护和利用机制,激活和提升文物综合治理能力水平。
据悉,元谋人遗址位于元谋县老城乡,拥有数量最多、保存最好的中新世古猿标本和品类丰富的古生物化石资源。2020年5月,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发现,元谋人遗址未得到合理的管理保护,主要存在保护设施损坏、遗址保护区范围内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在查实线索后,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相关责任部门磋商沟通,根据具体情况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整改问题。主管部门修复了被损毁的设施、界桩,安装了9块告示牌,加强对保护区管护人员的管理培训,开展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消除污染和安全隐患。
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文物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15件,针对元谋人遗址、大墩子新石器遗址2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保护管理不到位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份。针对共性问题进行整改,相关文物和文化遗址得到有效保护。(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杨宇)